前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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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凝暮青春期时认为爱情与性欲必须要同时存在,否则人跟野兽则毫无区别。长大后她发现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做爱比谈爱要简单得多,且人和野兽之间的区别并不大。 在酒吧认识不到三个小时的男女到了酒店床上会以夫妻相称,而在户口本上有过一年夫妻关系的人却从来没有喊过彼此一句除名字以外的称呼。 黄凝暮认为这是孟衡的原因。 他看起来太正经,跟尊佛像似的,喊一句老公都觉得是在渎神。 她在看到孟衡的玉坠时问过一次,“你信佛吗?” 他说:“以前信。” 直到高一前,孟衡都随母亲信佛,每年会到寺庙里小住,腕间也会戴着佛珠。 摘下佛珠的契机是初三那年的寒假,孟衡在寺庙里经历了人生第一次梦遗。 屋子里满是檀香,他做了一场春梦。 梦里他坐在沙发上,也许是一张椅子,他看不清。 他只能看见自己的性器,勃起的鸡巴向上翘起,棍身上是粗陋暴起的青筋。明明这些筋络在手上也有,都会随他的动作一弹一跳,但孟衡就是觉得很难看。 丑陋的性器顶在女孩的唇瓣上,梦里的他用手指摁压她的唇瓣,迫使她不自觉地张嘴,顺势将龟头整个撞进去。 女孩的脸颊被塞得鼓起,溢出的眼泪落在未能被含入的棒身上。 那几滴眼泪冲散了孟衡眼前的迷雾,他看清了女孩的脸,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 难以言喻的感觉顷刻间涌上心头,孟衡边思考自己为什么会梦到小时候那个讨厌鬼,边摸着她的头用力往下扣,感受梦里的黄凝暮用舌头抵住龟头舔舐,难耐地发出细碎的呻吟。